市安委办组成 7 个督查组从 7 个重点方面,抽查重点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落实安全公告制度中走过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掌握不全面等问题,予以通报。
1. 旅顺口区大连今冈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在落实安全生产公告制度中走过场,每日公告内容过于简单形式化;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职责掌握不全面;作业现场秩序混乱、警示标牌不规范;
2. 长海船厂有限公司: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相关记录不规范;
3. 瓦房店市双华永欣木业有限公司:企业主要领导对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没有具体批示部署;每日安全公告不规范;没有制定具体的岗位隐患排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检查频次未达到有关要求;
4. 大连长兴岛丰源液化气站:在落实国务院 15 条措施及我市 66 项具体任务方面,存在知晓度不高、具体工作未全面落实等问题;
5. 普兰店区中燃燃气公司: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检查组检查时提出的隐患问题仍有 2 项没有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