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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28浏览次数:564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办公秩序及员工行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及团队意识,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穿着企业规定的服装。员工在企业内必须按规定携带员工卡。员工在进入企业时,必须出示企业发给的员工卡,配合保安对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员工带领企业以外的人员进入企业,必须按企业规定办理入门登记。若驾驶汽车上下班,应将车辆停放在企业指定位置;骑自行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在企业厂区内不得骑行,且应将车辆停放在企业指定位置。

员工在工作时间要认真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员工应当积极、负责地处理好本岗位工作,按时、合格地完成企业及管理者规定的工作任务,不能消极怠工。员工必须服从管理者的指示,严格遵守企业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员工应当与同事团结协作、和睦相处,企业不允许员工存在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攻击等可能伤害同事或者影响共同协作的行为。

员工应当礼貌待人,友好接待来访客人,并根据客人需求和企业的规定,耐心给客人提供相关信息与服务,对不能满足的要求应当婉拒。

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搬弄是非,不拉帮结派,不造谣惑众,不散布流言蜚语,自觉抵制各种诋毁企业及企业领导形象的行为。

企业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企业及其员工应当遵守适用于企业活动的一切法律规定。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者模糊的事项,企业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企业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严禁员工超出企业授权范围或者业务指导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作出书面或者口头承诺。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企业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

员工对企业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者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作任何不适当的用途。企业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为企业财产,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员工对任何企业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企业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企业有权进行调配。员工应厉行节约,合理利用办公用品,节约能源,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及办公经费开支。

如果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员工缺勤,员工有义务按照部门主管或者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替岗。

员工在操作和使用设备、工装、检具之前,必须按企业规定进行检查,并作相应的记录。员工应当爱护企业的机械设备、设施、器具以及备品等,如发现有丢失或者其他重大变动的情况时,必须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专用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使用工具时将按规定交回。如果企业发放的专用工具丢失,应立即书面报告给部门主管。员工在使用厕所、饮水间及企业许可使用的场所时,必须保持其清洁。

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所在工作场所发生非正常事件,员工本人及相关知情人员均应立即向部门主管通报,接到通知的人员应立即与企业主管部门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务求将人员伤害及企业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有序,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在下班离开岗位之前,员工应检查本岗位的所有设备(包括水、电、气)是否已关闭,并将自己的工作区域打扫干净。

员工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监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企业账簿或者记录中作假或者误导记录。

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企业名誉、信用或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不得从事使企业牵涉到或者有可能使企业牵涉到任何非法行为的活动。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总经理授权或者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企业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企业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企业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4)代表企业出席公众活动等。

员工不得从事以下兼职或者获取薪酬的工作:(1)利用工作时间和企业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企业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的;(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有损企业形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企业可禁止其进入:(1)未经允许酒后上岗者,或者扰乱及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可能者;(2)被确认或者有证据证明携带管制器具及其他危险品者;(3)被确认或者有证据证明在卫生安全上可能会造成危害者;(4)未按企业规定着装者;(5)被确认或者有证据证明携带不允许携带物品且不接受检查者:(6)与前几款有类似情况者。

在企业内发现任何遗失的财物,应迅速交至部门主管。对于企业财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处理或者变相处理。

工作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设备等任何异常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以便快速处理,减少可能产生的损失。对于造成停产的任何事宜,部门主管应立即报告总经理,以便采取紧急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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